2010年1月27日,省教育厅召开200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审会议,省教育厅直属院校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决算经办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编审2009年度直属院校财务账表和决算报表、总结交流2009年财务工作、谋划2010年财务工作、表彰决算编制先进单位。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德林到会讲话。
杨德林指出,2009年全省教育财务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突出表现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职业教育投入政策有了新的内容,高等教育投入工作有了新的进展,高校贷款压力有了一定缓解,教育民生工程有了新的拓展,拉动内需项目取得新的成绩,节约型校园建设实现新推进、支持区域教育发展有了新的举措。
杨德林强调,要坚持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扎实做好2010年教育财务工作:
一要着力加强学校预算管理。要按照建立标准预算周期制度要求,完善“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要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学校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要完善预算编制方法,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要加强预算执行精细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通报制度,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立项、审批管理、分配使用、绩效反馈等,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要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二要着力加强高校债务管理。要辩证看待高校贷款的积极作用和还本付息的约束作用,严格控制高校新增贷款规模,严格执行大额贷款报批制度,加强高校货币资金管理,积极推进高校债务重组,千方百计缓解负债压力。强化银行贷款风险预警机制,改善债务结构,做好还贷计划,强化承担还贷的责任意识,切实防范财务风险。要整合学校各项资源,加强学校资金管理,切实降低债务成本。
三要着力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教育收费事关学校和学生的正当权益,事关保障学校、学生正常的教学及学习生活。各校要认真研究,逐步试行学分制教学的高校按照规定的学分项目和标准收费;要严格执行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和服务费政策,严禁擅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要完善贫困生资助措施,加大欠费催缴力度,增强资金自给能力。要完善教育收费资金管理,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严禁私设“小金库”。要坚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建立收费票据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的购领、使用登记、检查和核销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实行票款分离制度,不得收费不开票。要定期加强收费工作的财务稽查工作,确保应收尽收,杜绝违规乱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