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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教秘师〔2010〕77号
各有关县(区)教育局,关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有关规定,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考核体检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审定,我省2010年共聘用特岗教师3808人,其中初中2080人、小学1728人。为做好特岗教师的岗前培训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安徽省2010年“特岗计划”聘用的特岗教师均属本次培训对象,共计3808人,其中长丰县200人,利辛县466人,颍上县289人,临泉县662人,阜南县472人,金安区45人,裕安区148人,寿县328人,霍山县9人,霍邱县461人,金寨县55人,舒城县99人,无为县49人,泾县52人,石台县24人,枞阳县342人,潜山县20人,太湖县61人,宿松县18人,岳西县8人。
二、培训的内容及形式 1.培训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规范要求,“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改革,备课、上课、评课常规与教学基本技能,班主任工作和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培训形式 采取人员集中、专题讲授、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的方式。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 8月23日至27日。8月22日下午报到,8月23-26日集中培训,8月27日结业考试及签订聘用合同。 2.培训地点 本着“方便教师、就近学习、厉行节俭”的原则,划片集中进行培训,由安徽师范大学、合肥师范学院、阜阳师范学院、皖西学院等四所高师院校承担培训任务。具体培训任务分配如下: 承担培训院校 参训对象 名 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到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 张猛生 0553-3869030,13605599011 安徽师范大学新校区一食堂一楼大厅(芜湖市花津南路,从火车、汽车站乘10路车到师大分校站下) 利辛县、泾 县、石台县、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特岗教师 合肥师范学院 傅 民 13515669197 合肥师范学院新区教学楼(合肥市莲花路1688号,乘148路公交车到锦绣社区站下) 长丰县、阜南县、无为县、舒城县、裕安区特岗教师 阜阳师范学院 海 燕 0558-2595796,13075000813 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新校区(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乘11路、2路、25路公交到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新校区站下) 颍上县、临泉县特岗教师 皖西学院 陈同发 13856466285 皖西学院本部(六安市云露桥西,乘11路、12路、5路公交车到皖西学院本部站下) 金安区、寿 县、霍山县、霍邱县、金寨县特岗教师
四、聘用合同签订 为方便特岗教师,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到培训现场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1.各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并明确专门机构具体实施,确保培训顺利进行。要统一安排参训特岗教师的食宿、学习,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培训考核,实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以学员学习态度、出勤状况、学习讨论参与度为重点,结果考核以考试为重要手段。经考试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由培训院校统一发放省教育厅审验的合格证书,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上岗任教的重要条件。各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要于8月20日前将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师资安排、生活保障等)传真到省教育厅师资处。 2.各设岗县(区)教育局要及时通知本县特岗教师按时到达培训院校接受岗前培训,并配合培训院校做好参训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培训结束后,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在培训地点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文本应统一使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教师〔2010〕8号文件所附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协议书(样本)》。各设岗县(区)教育局负责同志要携带签字、盖章的特岗教师聘用合同文本,于8月26日下午6:00前到达相应的培训院校,提前安排好8月27日的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各设岗县(区)教育局要告知特岗教师上岗报到的时间及相关事项。 3.各特岗教师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培训地点报到,并参加培训和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王淑芳 联系电话:0551-2822080(传真) 电子信箱:sfc@ahedu.gov.cn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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