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07年以来,我省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30个县(市、区),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财政按8∶2比例承担。从2011年起,省财政承担部分调整为由省和市、县(市、区)财政按8:2比例分担。30个县(市、区)的具体名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的规定执行。 17、皖北三市七县中未在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10个县(区)改革资金如何分担? 答:从2011年起,皖北三市七县中未在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10个县(区),其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所需资金中省财政承担部分,比照我省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30个县(市、区)执行,省和市、县(市、区)财政按8:2比例分担。10个县(区)具体为:谯城区、蒙城县、埇桥区、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五河县、固镇县、凤阳县、濉溪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