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校概况 校园快讯 校务公开 教学科研 德育长廊 教育法规 学校活动 教师风采 家长学校 互动平台

固镇镇中心学校通知: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做好教育学生注意各项安全工作。

站内搜索
家长留言
校长信箱
留言反馈
六安人才网六安科达职业中专学校
六安市裕安区旗风艺术幼儿园安徽人民政府
安徽教育网裕安区人民政府
六安教育网裕安区教育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快讯 > 上级传真
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是多少?
编辑日期:2011-4-7  作者/编辑:张成军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答:2011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3元/天、中学生4元/天,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所需经费,中央按50%给予奖励性补助,地方承担50%部分仍由市、县(市、区)承担。各市、县(市、区)可在以上基本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调高标准,调高标准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负责解决。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由市、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中心学校 版权所有 © 2009-2010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7503230号 |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