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对利用<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资源推动小学
英语课程开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电教馆:
现将教育厅《关于对利用<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资源推动小学英语课程开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皖教秘〔2011〕1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区电教馆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做好检查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县区对照检查内容和调查表形成自查报告,以县区为单位于4月20日前以书面文件形式报市电教馆,同时发送自查报告及调查表电子版至邮箱: LASJWZQ@SOHU.COM,联系人:张强,联系电话:0564-3321096。
附:教育厅《关于对利用<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资源推动小学英语课程开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皖教秘〔2011〕111号)
六安市电教馆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关于对利用《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资源推动小学英语课程开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皖教秘〔2011〕111号
关于对利用《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
资源推动小学英语课程开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
根据《关于免费发放<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光盘的通知》(皖教秘〔2010〕446号)文件精神,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对各地利用《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资源推动农村小学英语课程开设工作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小学英语教学光盘发放、应用情况;
2.检查安徽基础教育资源网空中课堂频道资源接收与应用情况;
3.检查各地利用《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资源推动开设小学英语课程的情况。
二、检查范围
每市抽取1个县和1个区。每县(区)随机抽取1个乡镇,对被抽取乡镇的小学进行现场检查。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市、县(区)自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查由各市、县(区)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组织进行。在各地检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于5月上旬组织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抽查工作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进行问卷调查,召开教师、学生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利用《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资源推动英语课程开设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对照检查内容和调查表(见附件)形成自查报告,以市为单位于4月25日前以书面文件形式报省电教馆,同时发送自查报告电子版至邮箱: djrjb@163.com,联系人:张锐,联系电话:0551-2829135。
2.各市形成的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尤其要突出工作案例和具体数据,严禁弄虚作假和形式主义。
3.此次检查是推动农远工程管理应用和利用《小学英语空中课堂》教学资源开设小学英语课程工作的重要举措,省教育厅将对检查结果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通报。 |